主旨:公告 102(103)年度後備軍人申請緩召日期。
依據:國防部後備司令部 96 年頒「後備軍人及補充兵緩召、逐次與儘後召集作業手冊」辦理。
公告事項:
ㄧ、申請緩召日期:自 102 年 4 月 1 日起至同年 10 月 31 日止。
二、凡符合申請條件之同仁請於期限內向本校人事室填表申請。
三、有關申請規定逕至人事室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