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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13-07-25 | 點閱數: 198

行政院訂定「公務人員酒後駕車相關行政責任建議處理原則」(如附件),並自本( 102 )年 7 月 16 日生效,各機關
(學校)應視涉案人員具體違失情節,本於權責確依該處理原則及相關法規規定程序辦理,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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