訪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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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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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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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
主旨:檢送「102 年度補助各直轄市、縣(市)所屬偏遠地區國民小學優良英語教師出國進修辦理方式及經費補助原則」乙份,請鼓勵貴校現職英語教師踴躍報名,每名教師酌予補助 3 萬元,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02 年 4 月 24 日臺教國署國字號第 1020036361 號書函辦理。
二、本案補助對象為本市所屬偏遠地區公立國民小學現職編制內合格英語教學優良教師,且實際擔任 3 至 6 年級英語教學者。
三、請以學校為窗口於 102 年 5 月 28 日前檢附出國計畫書及進修審查表函報本局,俾利辦理後續審查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