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氣學名為「一氧化二氮」或「氧化亞氮」, 是一種無色有甜味的氣體。 依「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規定 未經核可擅自非法買賣或使用笑氣者, 可處新臺幣 3 萬起至 30 萬元罰鍰, 若因而致人於死或危害人體健康, 則最重可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併科罰金最高 新臺幣 1,000 萬元, 愛惜自己與家人 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