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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人事 | 2015-03-08 | 點閱數: 800

主旨:臺南市政府為賡續培養公務人員終身學習風氣,育展宏觀視野,進而啟發創意思考,提升行政品質,爰修訂「臺南市政府專書閱讀推廣活動計畫」乙種,請 查照並確實配合辦理

說明:
一、臺南市政府為型塑學習型組織,建立公務人員終身學習觀念,並藉由閱讀習慣之養成,激勵同仁品德修養與工作潛能,特於 100 年 3 月 16 日以府人考字第 1000133053 號函頒訂「臺南
市政府專書閱讀推廣活動計畫」,並依辦理情形逐年滾動式檢討,分別以 101 年 3 月 2 日府人考字第 1010153820 號函、 102 年 1 月 22 日府人考字第 1020056195 號函及 103 年 2 月 10
日府人考字第 1030080343 號函修訂在案。
二、面對全球化競爭激烈、知識發展迅速的時代,公務人員身為國家骨幹,自應奮發精進、時時學習,才能創新超越,提升國家競爭力,茲為賡續倡導本府暨所屬機關學校公務
人員閱讀風氣及培養良好閱讀習慣,並藉由讀書會之運作,溝通分享各種新知,凝聚團隊共識,俾利在行政工作上,穩健攜手合作,持續提升為民服務品質,爰修訂「臺南
市政府專書閱讀推廣活動計畫」(以下稱本計畫)。
三、旨揭計畫修正要點分述如下:
(一)為配合國家文官學院 104 年公務人員專書閱讀推廣競賽活動之修正規定,爰修改本活動實施方式及內容,使推廣活動更具良好績效。
(二)為期各機關學校皆能推廣專書閱讀活動,深化閱讀分享之風氣,修訂辦理各項推廣活動之配分,並增訂參加人次之計分。
(三)為簡化審閱專書閱讀心得寫作作品之程序,爰依國家文官學院訂定之標準,詳列心得寫作作品之格式體例,以作為各機關初審標準。
(四)為增加本府專書閱讀推廣活動競賽之公平性,修訂各組得列入團體獎評比之門檻。
(五)為提高同仁參與專書閱讀心得寫作競賽意願,爰修正個人獎得獎者之獎金,將個人獎第三名之獎金由 1,000 元提高為 2,000 元,優良作品第四至第十名之獎金由各 300 元提高為各 800 元。
四、請各機關學校分別於 4 月 30 日、 7 月 31 日及 9 月 10 日填報去年 10 月至本年 1~4 月、 5~7 月及 8~9 月辦理閱讀推廣相關活動成果統計表,並請於本年 6 月 30 日前將專書閱讀心得寫作作品報送本府彙報參與競賽。
五、本計畫請自本府公務入口網「公文附件」區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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