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公告本校 109 學年度教師評審委員會委員名單
依據: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要點
公告事項:
一、委員總數 9人,名單如下:
(一)當然委員:校長(男)、家長會代表(男)。
(二)票選委員:李琬蓉主任、陳瑞欣主任(男)、陳嘉琪教師(未兼行政)、
張菁吟教師(未兼行政)、李雯娣教師(未兼行政)、洪世美教師(未兼行政)、蘇芷宥教師(未兼行政)。
(三)備取委員:陳甫昱組長(備 1)、李賀璞組長(備 2)、吳幼灯組長(備 3)、
李致淵組長(備 4)、陳玲琴主任(備 5)、陳俊廷組長(備 6)、洪榕徽組長(備 7)、林艷玲教師(備 8)。
二、任期自 109年 9 月 1 日起至 110 年 8 月 31 日止。
三、依規定任一性別委員應占委員總數三分之一以上,且未兼行政職務教師比例不得少於委員總額二分之一,爰此,本會委員須任一性別人數為 3人,及未兼行政職務教師為 5 人。
四、教師評審委員會之任務如下:
(一)教師初聘、續聘及長期聘任之審查。
(二)教師長期聘任聘期之訂定。
(三)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及資遣之審 議。
(四)教師違反教師法規定之義務及聘約之審議。
(五)其他依法令應經本會審議之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