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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陳玉彬 - 人事 | 2021-04-30 | 點閱數: 416

一、依據教育局 109 年第 2 次廉政會報主席指(裁)示事項暨政風處 109 年 12 月 23 日南市政預字第 1091554217 號書函轉法務部廉政署 109 年 12 月 15 日廉政字第 10907019050 號書函辦理。

二、為落實「愛護、防護、保護」之廉政工作理念,避免採購人員或開標主持人因不諳政府採購法令,而於辦理採購業務時不慎洩密,法務部廉政署製作「學校採購業務主管涉洩密案例」宣導資料 1 份(如附件 1),政風室亦彙製「開標主持人注意事項彙整手冊」(如附件 2)及「公開招標最低標決標開標審標作業流程圖」(如附件 3)各 1 份。

三、請學校協助將上揭資料轉知採購業務人員,俾提醒同仁採購作業程序及易生風險之採購環節,預防採購案件洩密情事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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