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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婉汝 - 人事 | 2024-08-22 | 點閱數: 130

依據: 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

公告事項:

一、委員總數 9 人,名單如下:

  (一)當然委員:教務主任陳欣(男)、學務主任李蓉(女)、人事管理員吳汝(女)。

  (二)票選委員:陳琪教師(女,未兼行政)、陳廷組長(男)、張吟教師(女,未兼行政)、洪美教師(女,未兼行政)、總務主任陳琴(女)、吳揚教師(男,未兼行政)。

二、任一性別委員應占委員總數三分之一以上,且委員每滿三人應有一名未兼行政職務教師。爰此,本會委員須任一性別人數為 3 人,及未兼行政職務教師亦為 3 人。

三、任期自 113 年 9 月 1 日起至 114 年 8 月 31 日止。

四、教師考核委員會任務如下:
  (一)教師年終成績考核及平時考核獎懲之初核或核議事項。
  (二)其他有關考核之核議事項及校長交議考核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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