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 一、 依據本市年度計畫辦理。 二、 本年度書法類各組前三名應參加 110 年 10 月 22 日於民德國中 民德館舉行之現場書寫,書寫完之作品(非初賽之作品) 由承辦單位送件參加全國決賽。 三、 報名時間及地點等比賽內容請詳參實施計畫,以維護參賽 者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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