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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李致淵 - 教務 | 2021-08-06 | 點閱數: 227

明:
一、 依據本市年度計畫辦理。
二、 本年度書法類各組前三名應參加 110 年 10 月 22 日於民德國中
民德館舉行之現場書寫,書寫完之作品(非初賽之作品)
由承辦單位送件參加全國決賽。
三、 報名時間及地點等比賽內容請詳參實施計畫,以維護參賽
者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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