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函請轉介家庭生活困苦且有意願接受服務之兒少,俾利本會新營中心提供關懷與協助,請 惠復。
說明:
一、本會長期關注兒少權益議題,服務願景為讓兒少獲得豐盛的生命,並致力於服務貧困兒少及其家庭,提供每學期扶助金、不定期成長方案及物資。
二、為協助生活困苦之兒少順利就學,隨函檢附本會資助兒童申請基本資料表(如附件二),敬請 貴單位協助兒少或其家人填寫申請表及備妥相關資料後與本會聯絡,本會將派員前往評估並提供適當協助。
三、本案本會聯絡人:新營中心陳淑玲社工員,地址:臺南市新營區復興路 413 號 2 樓,電話:(06)6568276 、 6568217 。
一、資助條件 (一)父母雙亡或一方死亡。 (二)父母雙方安在,而雙方或一方失能致無法維持家中生計:如身心障礙、 患重大疾病、入監服刑等。 (三)父母離異或棄家之隔代或單親家庭。 (四)因特殊狀況致家中經濟困難:如父母未負擔養育責任、家境清貧、無其 他社會資源協助之邊緣戶等。
二、資助標準: (一)符合以上條件,經社工員實地家訪評估家庭經濟狀況後,方能成為本中 心資助兒少。 (二)兒少申請開案時,年齡須為 15 足歲(國三)以下。 (三)學齡兒童必須持續就學中。
三、檢附資料: (一)台灣世界展望會資助兒童申請基本資料表。 (二)全戶共同居住者之「戶籍謄本」(需有記事)。 (三)全戶「財產查詢清單、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清單」1 份。 (四)如有「低收/中低收入戶證明」、「身障證明」等相關資料也請一併檢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