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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李致淵 - 教務 | 2015-07-08 | 點閱數: 442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4 年 6 月 26 日臺教國署高字
第 1040070987A 號函辦理。
二、本市國中小教師團隊請依據本市「104 年度國民中小學金
融基礎教育及精進模組推廣計畫」進行初選,計畫及送件
日期再另案函頒;公私立高中職教師,請依旨揭計畫內容
逕向金融基礎教育推廣計畫小組報名。
三、檢附國教署「104 年度金融基礎教育教學行動方案徵選辦
法」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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