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李致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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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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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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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
一、依據本市教育局國民教育輔導團組織及運作規定辦理。
二、檢附本(111)學年度第 2 學期國教輔導團分區到校諮詢服務計畫詳如附件。
三、請輔導團各領域議題工作小組與承辦學校依計畫配合事項辦理。
四、全體輔導團員共同不排課時段為星期四下午。
五、因先前教務主任會議及校長會議資料中所載國中部分領域議題之地點、時間有所進行微調,請各校承辦人員務必
協助公告本計畫,並請規劃貴校各領域教師,完成報名程序。
六、出席分區輔導諮詢講師及研習人員,請貴校給予該員公(差)假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