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 依據本局 112 年 6 月 26 日南市教課(一)字第 1120824703 號
函(諒達)暨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 112 年 9 月 14 日科實字第
11202003990 號函辦理。
二、 旨揭實施要點科教館業於 112 年 6 月 20 日科實字第
11202002742 號書函知在案,本次修正重點再次說明摘要如
下:
(一)增定第三點第七項第十一款,明示參加地方科展開始,
作品均需經過比對檢核。
(二)附件四之一作品送展表刪除備註 2.報名時應檢附教育部
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基礎核心單元 3 年內至少 3 小
時之修課時數證明。
(三)附件四之一作品送展表增修備註 3.所薦送作品於報名
後,均將進行作品比對檢核;備註 5.提供參展師生修習
學術倫理資源,加強推廣提供縣市政府辦理教師學習多
元管道。填表增修,「本人已了解研究倫理的要義,且
本參展作品係由作者親自製作,未仿製、抄襲其他研究
成果。」。
三、 科教館製作之「科展研究倫理系列影片」無償提供學校師
生學習使用,可於科教館臺灣網路科教館「科展學習區」
( https://www.ntsec.edu.tw/article/detail.aspx?
a=6824 )、教育雲「教育媒體影音」平臺
( https://video.cloud.edu.tw/video/)、「Edu 磨課師
+」平臺( https://moocs.moe.edu.tw/moocs/#/home )等
線上觀看。
四、 另為加強及提供科展師生重視實驗安全防護及正確使用化
學藥品,由環境部化學物質管理署及教育部協助提供相關
線上查詢及學習資源,業於科教館臺灣網路科教館科展學
習區建置【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專區】,請轉知所屬師生
進行科展研究前,應自主查詢相關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正
確使用資訊,以保護校園師生研究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