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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李致淵 - 教務 | 2024-10-11 | 點閱數: 31

說明: 

一、依據食農教育專業人員資格及培訓辦法第 2 條規定,申請認可為食農教育專業人員,除應具備各條所定資格外,並須於申請日前兩年內參加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食農教育專業人員相關培訓時數(共同培訓時數)8 小時課程(含線上課程 3 小時及「食農教育推動方向與實務解析」實體課程 5 小時)。爰為協助食農教育業務相關人員,取得食農教育專業人員資格,特開設旨揭課程。

二、請於 10 月 15 日前上網報名(需先完成線上課程 3 小時,才能報名本課程),名額有限,額滿截止,報名連結: https://bit.ly/3zBwPy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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