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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管理員 - 教務 | 2024-10-25 | 點閱數: 21

主旨:有關本市「113 學年度第 2 學期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申請計畫」一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辦理。

二、旨揭計畫申請案自即日起至 113 年 10 月 31 日截止,請轉知貴校有意願申請之學生家長(以下簡稱申請人),於申請期限內提出。各級學校需於 113 年 11 月 4 日前完成線上審查,以免因個人申請文件缺漏,而無法進行面談時段預約,損及學生權益。

三、另請申請人請先至本市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網( https://nee.tn.edu.tw/)(以下簡稱非學網站)辦理線上註冊,閱讀公告說明,於「相關表件」下載「臺南市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個人申請書」進行填寫,並於「申請作業」填寫申請表等以完成個人申請作業程序。

四、請設籍學校受理申請後,詳細確認申請人於非學網站所填地址、電話、 Email 等所有項目是否正確,以利後續公文信件通知,並於「檔案上傳」項目中的 1.申請書(第一頁個人資料頁)、 2.法定代理人同意參與實驗教育聲明書及 3.與設籍學校協議書,以上三項文件皆需簽名與用印,並與其他

文件全部掃描成同一個 PDF 格式的檔案,上傳至非學網站完成全部申請作業程序。

五、待學校端完成完成線上審查後,確認申請資料齊全無誤後,申請人方可於非學網站進行線上預約面談時間,預計 113 年 11 月 5 日上午 10 時起至 11 月 7 日中午 12 時止,開放期間皆可自由更換時間,更換後將釋出原預約時段;若申請人未預約,將由旨案總承辦學校隨機安排時段及指定地點與委員進行面談,安排後恕無法更動時間。若申請資料有缺件未補齊,或學校端未完成審查,將無法預約面談時間。

六、請各級學校承辦人務必轉達申請人上開資訊,如有問題請先至非學網站 Q&A 中瀏覽問答集,以確保其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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