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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中央及各地方選舉委員會已公告 107 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事項,請本府暨所屬機關、學校人員賡續嚴守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相關規定,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銓敘部 107 年 8 月 20 日部法二字第 1074634166 號書函辦理,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二、旨揭選舉公告業於 107 年 8 月 16 日發布,並將於同年月 27 日至 31 日受理候選人登記申請,為確保公務人員依法行政、執行公正及政治中立,本府暨所屬機關、學校人員於選舉期間,應確依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相關規定嚴守行政中立;另依銓敘部 99 年 12 月 8 日部法一字第 09932748721 號函規定,公務人員不宜於上班時間或以公家電腦上網連結臉書等社交網站,從事與執行職務... 觀看完整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