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視障學生本人或其教師、家長希望了解視障學生在教育學習、升學及生涯(或職涯)發展之相關訊息和所需資源的諮詢。
二、嬰幼兒時期發現有視覺障礙應立即有視覺障礙相關專業人員介入,同時與家庭照顧者、醫療專業人員、學校教師等對話溝通並分工合作,方能避免嬰幼兒有發展遲緩現象。
三、本計畫提供高級中等以下之一般學校普通班(含高中職、國中、國小及幼兒園) 的視覺障礙學生及其任課教師、助理員所需各種諮詢、合理協助方法示範或支持性服務,例如如何製作教材圖文、口述影像、報讀板書等知能學習的實體輔導,現有資源人力盤點後仍有不足的經費補助。服務內容項目詳見附件「申請表」。
四、本計畫如過去服務模式提出「申請表」後,本會將派人進行與學校行政、各科教師、特教教師及巡迴教師、家長充分討論後進行合作服務。
五、亦可聯結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視障學生服務計畫網站: (http://www.nftu.org.tw/hpSubSys/visPlan.aspx)下載視障相關申請書及線上諮詢。
六、以上訊息請協助轉知貴校視障生之教師、本人、助理員及家長知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