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函以,有關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於實務訓練期間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 COVID-19 )篩檢陽性輕症或無症狀有請假需求之相關規範一案,請查照。 說明: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112 年 8 月 31 日公訓字第 1122160293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