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修正「臺南市政府公務人員年終考績評列甲等人數比率作業要點」第二點及第六點,並自即日起生效,請查照。 說明:檢送旨揭要點修正總說明、修正對照表及修正規定各 1 份,併送修正後「臺南市政府及所屬一級機關年度考績考列甲等人數比率評核指標」及「臺南市政府及所屬一級機關年度考績考列甲等人數比率『市長綜合考評』指標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