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依據:
一、教師法、教育人員任用條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公立高級中等以下 學校教師甄選業要點等有關規定。
貮、甄選名額及聘期:
一、類別:普通班長期代理教師 。
二、代理職缺:普通班教師1位。[合理教師員額缺1名]
三、錄取名額:正取1名,備取2名。
四、聘期:113/08/01-114/07/31。(依實際聘任情形聘任)
五、如代理原因消失時,應即無條件解聘。
六、上述備取,以補足本次甄選應錄取之名額為限。如甄試成績未達70分,不予錄取,且經教評委員會議決議後得予「從缺」,另備取名額得予酌減或取消。
叁、其他詳細資訊請參閱附件簡章,或洽本校教務處: 06-789103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