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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列表

訪客 - 人事室 | 2013-10-11 | 點閱數: 299
轉知有關教育部體育署辦理「2013 全國登山研討會」乙案,詳如附件請參閱。
訪客 - 輔導室 | 2013-10-09 | 點閱數: 323
一、該課程目標為提供視障者終身學習管道,使其於科技化社會中,具備妥善利用相關資訊軟硬體設備之能力,以         減少數位落差,並落實公共圖書館提供視障者公平閱讀權益及資訊接收機會。 二、課程訂於 10 月 24 日、 25 日各辦理 1 梯次;地點在該館總館(北區公園北路 3 號)。
訪客 - 教務處 | 2013-10-09 | 點閱數: 355
「102 年臺灣音樂學學術與教學研討會」請踴躍報名參加 說明: 一、依「師資培育法」第 15 條規定暨本校「102 年度地方教育 輔導實施計畫」辦理。 二、活動辦理時間、參加對象、名額、辦理地點、報名方式及 其他事項,詳實施計畫: (一)採線上報名,以報名先後次序為依據,課程代碼:13853 75 。 (二)報名網址: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 http ://inservic e.edu.tw/index2-3.aspx (三)聯絡電話: 02-6639-6688 分機 63373 音樂學系。 三、參加研習人員請依規定核予公(差)假;本項研習不提供 中餐,住宿請自理;本校無法提供停車位,請搭乘... 觀看完整文章
訪客 - 教務處 | 2013-10-08 | 點閱數: 308
中華數學協會訂於 102 年 11 月 24 日(星期日)舉辦「第 38 屆全國奧林匹克數學競賽」 詳如附件  
訪客 - 人事室 | 2013-10-04 | 點閱數: 314
請本校有意願同仁參加本( 102 )年度公教人員市長盃卡拉 OK 歌唱比賽者於 102 年 10 月 7 日(星期一)前洽人事室登記報名,詳如附件請參閱。 一、依據本府 102 年度公教人員市長盃卡拉 OK 歌唱比賽辦法辦理。前揭比賽辦法與報名表請逕至市府公務入口網/最新公告或市府人事處網頁最新消息區下載。 二、本府 102 年度公教人員市長盃卡拉 OK 歌唱比賽場次及地點: (一)初賽: 1、民治場─本(102)年 10 月 23 日(星期三)上午 9 時 30 分起於衛生局東興辦公室禮堂(新營區東興路 163 號)舉行。 2、永華場─本(102)年 10 月 30 日(星期三)上午 9 時 30 分起於青少年福利服務中心 6 樓大會議室(安平區中華西路 2... 觀看完整文章
訪客 - 人事室 | 2013-10-04 | 點閱數: 276
轉知行政院核定,發給按月支(兼)領月退休金(俸)人員 102 年年終慰問金,其月退休金(俸)基準數額為新臺幣 2 萬元以下,詳如附件請參閱。
訪客 - 人事室 | 2013-10-04 | 點閱數: 402
轉知市府人事處為增進本府所屬員工對人事相關法規及個人權益保障之認知,歡迎同仁踴躍參與「趣玩遊戲,人才升級實施計畫」─冒險傳說 online 趣玩遊戲,詳如附件請參閱。 一、依據本府 102 年 8 月 9 日府人力字第 1020727618 號書函頒「趣玩遊戲,人才升級實施計畫」辦理。 二、加入會員方式:即日起至「冒險傳說 online」趣玩遊戲平台( http://adventure.tainan.gov.tw/)-「首頁」點選註冊,填妥基本資料後送出,待後台核准後即可成為會員。    
訪客 - 人事室 | 2013-10-04 | 點閱數: 281
轉知市府函為落實「公僕好體能、行政好效能」,各機關學校單位爾後召開會議及辦理活動,請避免供應含糖飲料,詳如附件請參閱。
訪客 - 人事室 | 2013-10-04 | 點閱數: 666
轉知市府教育局重申各校訂定教師出勤起迄時間應行注意事項,仍以符合校務需求、保障學生受教、肯定教師付出、考量社會觀感等四大原則訂定。詳如附件請參閱。 一、查本局於 101 年 9 月 4 日函頒之臺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出勤實施要點規定,「各校教師每週在校服務五日,每日工作八小時……各校每日出勤之起迄時間,須視校務需要並配合學生作息,經校務會議訂定之,全體教師均應遵守。」其意旨係為保障學生受教權及教師權益,並符應社會大眾期待,爰本局請各校均能配合規定,惟未要求應於特定期限前訂定,先予敘明。 二、有關各校教師出勤時間,應依下述原則訂定: (一)符合校務需求:教師出勤時間應... 觀看完整文章
訪客 - 輔導室 | 2013-10-03 | 點閱數: 420
  一、研習時間: 102 年 10 月 26 日(星期六) 9 : 00 至 12 : 00 。   二、研習地點:新市國小會議室。        (臺南市新市區中興街 1 號)   三、參加對象:國民中小學全體教師、家長及學生。   四、報名方式: 102 年 10 月 21 日(星期一)前,逕至「教育部特殊教育通報網」完成報名作業。   五、補充說明:     (一)凡經承辦單位錄取者,請所屬學校惠允公(差)假登記。     (二)本次研習活動由承辦單位(新市國小)保有研習資格之審核權。   六、本次特教研習詳細資訊,請... 觀看完整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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