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 提升本市校長及教師公開授課之專業回饋品質。
(二) 培訓教師專業發展實踐方案基本人力資源。
(一) 初階專業回饋人才:中小學及幼兒園之教師(含兼任代理及代課教師)
(二)進階專業回饋人才:
四、研習報名方式及注意事項
(一)依教育局公文或公告,於臺南市中小學教師學習護照研習系統報名。
(二)研習場次以不開放現場報名為原則。為配合教育部規定以及掌控研習品質,請參加教師務必準時出席,並配合簽到、簽退之制度,參加實體研習人員未就定位入座者與上課逾15分鐘後進場者皆視同缺課。
(三)初階研習:每場次為1天研習,報名人數20人以上開課,上限60人。
(四)進階研習:每場次為2天研習,報名人數20人以上開課,上限40人。
五、課程內容與研習時數(請參閱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