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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貞慧 - 教師研習 | 2021-10-25 | 點閱數: 240

說明:

一、依據本市110學年度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整體推動計畫辦理。
 
二、目的:

  (一) 提升本市校長及教師公開授課之專業回饋品質。

  (二) 培訓教師專業發展實踐方案基本人力資源。

  (三) 協助受培訓之教師完成初階評鑑人員之認證。
 
 三、參加對象:

  (一) 初階專業回饋人才:中小學及幼兒園之教師(含兼任代理及代課教師)

  (二)進階專業回饋人才:

      1.具3年以上正式教師之年資,並有3年以上之教學經驗者。
      2.具初階專業回饋人才證書或舊制評鑑人員初階證書。

四、研習報名方式及注意事項

  (一)依教育局公文或公告,於臺南市中小學教師學習護照研習系統報名。

  (二)研習場次以不開放現場報名為原則。為配合教育部規定以及掌控研習品質,請參加教師務必準時出席,並配合簽到、簽退之制度,參加實體研習人員未就定位入座者與上課逾15分鐘後進場者皆視同缺課。

  (三)初階研習:每場次為1天研習,報名人數20人以上開課,上限60人。

  (四)進階研習:每場次為2天研習,報名人數20人以上開課,上限40人。

五、課程內容與研習時數(請參閱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