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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務處 薛惟中 - 政令宣導 | 2023-04-20 | 點閱數: 219

說明:
一、依據交通部公路總局嘉義區監理所112年4月18日嘉監駕字第1120080484號函辦理。
二、查旨案計畫本站業於112年2月20日以嘉監南站字第1120033728號函(計達)請貴校協助宣導在案,重申補助資訊如下:
(一)補助名額:全國共補助4萬名。
(二)補助期間:即日起至112年11月30日止。
(三)補助金額:每人補助1,300元。
(四)補助方式:於補助期間內參加駕訓班「普通重型機車訓練班」之訓練,完成訓練課程,並順利考取駕照者。
(五)補助對象:年滿18歲不分國籍(持居留證須6個月以上效期),且未取得普通重型機車駕照者。
三、檢附「112年度推動機車駕駛訓練制度計畫補助宣傳海報」、「給家長的一封信」電子檔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