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臺南市政府教育局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武漢肺炎)疫情防治應變計畫業經本局109年2月6日南市教安(二)字第1090163708B號函頒布在案(諒達)。
二、本次修正重點如下:
(一)修正計畫名稱:將「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武漢肺炎)」修正為「新型冠狀病毒COVID-19(武漢肺炎)」。
(二)修正計畫第肆點第二項緊急應變部分:
1、納入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發生校園確診或疑似病例,本局及學校所需進行之相關緊急應變措施,分列為防疫應變、關懷扶助、環境管理與課程學習、風險溝通等五項,使緊急應變機制更臻明確與完備。
2、新增附件3「臺南市各級學校因應新型冠狀病毒COVID-19疑似或確診病例之緊急應變處理流程」,以供學校參用因應。
三、請隨時注意疫情資訊,可至教育部學校衛生資訊網(https://cpd.moe.gov.tw/)或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署首頁( https://www.cdc.gov.tw/)查詢相關訊息,亦可參閱「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專區」網站相關疫情及中、英文宣導素材,增進防疫知能。
四、旨案修正計畫併請轉知所屬附設幼兒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