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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務處 李靜璦 - 政令宣導 | 2021-03-16 | 點閱數: 540

說明:

一、冬季與初春是水痘好發季節,依據本市110年2月20日至3月12日校安通報顯示,近期感染水痘學生人數較去(109)年同期略升,另依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2021年第9週(110.2.28~ 110.3.6)學校傳染病監視通報分析,本市水痘該週較前三週平均值上升;請貴校(園)加強注意學生健康狀況及防疫衛教宣導,落實個人自主健康管理,並請加強通報知能,如發現校內發生疑似傳染疾病群聚事件,應即時進行通報,以利啟動相關防治作為,有效掌控群聚事件,達到早期偵測、早期防治之目標。

二、校園內師生間接觸頻繁,一有水痘病例極易造成群聚,除影響教職員工生健康或學習,更可能傳播至社區,對孕婦、嬰兒、免疫力低者等高風險族群造成嚴重危害,請加強水痘防治工作,落實下列事項:

(一)供充足且適當之洗手環境,包括:潔淨之廁所與洗手設備,以及提供肥皂、洗手乳等洗潔劑。 

(二)共用之設備、器材、玩具、遊樂設施、門把等要經常清潔消毒,並保持室內清潔與通風,維持寬敞空間,避免室內人員過於擁擠。

(三)有疑似症狀或罹患水痘師生應佩戴口罩、穿著長袖衣儘速就醫,並請假在家休養,至全身所有水疱均結痂變乾,始得返回學校。

(四)休養期間,於室內環境應保持空氣流通、遵循呼吸道衛生與咳嗽禮節、勤洗手戴口罩,注意環境衛生與消毒,避免接觸未接種水痘疫苗的嬰幼兒、孕婦及免疫功能低下者等高危險群;不出入公共場所及搭乘捷運、公車等擁擠的大眾運輸工具,不得已必須前往公共場所時,應全程佩戴口罩並穿著長袖衣物。

(五)請注意教職員工生之健康與請假情況,如有疑似水痘群聚等異常現象,應進行校安通報並通報當地衛生機關,及配合當地衛生機關執行防疫工作。

三、水痘相關宣導資料,請至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全球資訊網首頁/傳染病與防疫專題/傳染病介紹/第四類法定傳染病/水痘併發症項下下載使用。

四、檢附「水痘群聚事件接觸者自主健康監測注意事項」供參(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