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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務處 李靜璦 - 政令宣導 | 2021-12-20 | 點閱數: 237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年12月15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00167243號函辦理。
二、為利部分潛伏期較長個案之偵測,以降低社區傳播風險,依據該中心本年9月29日「COVID-19專家諮詢會議第54次會議」決議,自國外入境之檢疫對象檢疫期滿前PCR採檢及確定病例之密切接觸者居家隔離期滿前PCR採檢,分別安排於檢疫期間第13至14天及與確定病例最後1次接觸日後第13至14天進行採檢。
三、另有關本年12月14日至111年2月14日期間之國外入境檢疫對象,檢疫期滿前(或居家檢疫轉居家隔離者之隔離期滿前)之非在宅檢疫PCR採檢,請依春節檢疫措施專案之採檢規定辦理。
四、檢附指揮中心函文影本及「春節期間入境檢疫方案說明」各1份(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