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
財團法人白曉燕文教基金會為營造安居樂業的社會,讓孩子平安長大及感謝警界辛勞,鼓舞警察士氣,特定本辦法。
二、獎學金頒發對象:
高中部二三年級學生。
- 獎勵對象:警政署所屬警察機關編制內現職員工之子女。
- 獎助對象:因公殉職、死亡、殘廢或受重傷之員警政署所屬警察機關編制內員工子女。(病故不受理)
三、申請標準:
- 獎勵部分:學業平均80分以上,每科均需及格。
- 獎助部分:學業平均80分以上,每科均需及格。
- 未領學校或其他單位機構之獎學金。
四、獎學金名額及金額:
- 獎勵部分:31名,高中部5000元。
- 獎助部分:5名,高中部5000元。
五、應繳交之申請資料:
- 110學年度第二學期成績單影本
- 學生證影本
- 家長的警政單位在職證明或服務證影本(家長因公殉職、死亡、殘廢或受重傷者,請原服務警政單位出具證明或撫恤金證書影本)
- 戶口名簿影本
六、得獎者將由基金會專函通知,同時在基金會網站公告,未得獎者不另通知
七、本案無電子檔,需申請者請洽教務處註冊組索取紙本詳細說明,校內申請至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