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緣起:
台南東北扶輪社長期致力於社會公益及教育扶助,透過獎助學金、圓夢助學計 畫、課後輔導計畫進行教育扶助,提供弱勢學生學習機會;以希望閱讀活動支持學校推動閱讀,為孩子的成長提升品質;辦理歲末關懷、捐血活動、急難救助、國際 服務計畫,為社會共好共同努力。
二、 對象:
需同時具備以下三項資格。
(一) 就讀臺南市國中及高中職學生,無負面獎懲紀錄,並具備中華民國國籍之 111 學年度在籍學生。
(二) 家境清寒:具備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或惠由導師填具證明推薦。
(三) 成績:110 學年度總平均 70 分以上。(111 學年度高一學生,可提供國中九年 級成績證明,七年級學生可提供國小六年級成績證明,做為相關佐證資料。)
三、申請類別及獎勵名額:
(一) 高中組:優學類、優才類、優品類共 15 名。
(二) 國中組:優學類、優才類、優品類共 15 名。
(三) 每校最多申請二名為原則
四、 類別說明:
(一) 優學類:於各領域或單一領域,自主並積極學習,可克服困難維持學習興趣, 並具有優異表現。
(二) 優才類:於藝術、體育、技藝……等各項才藝,具學習興趣及天分,有志於做 為未來生涯發展之方向。
(三) 優品類:具備良好品德,且表現於具體行為中,藉以幫助他人、影響他人,足 以成為同學之典範。
五、頒獎及表揚方式:
(一) 頒獎典禮:預定安排於台南晶英酒店,得獎者需親 自到場領獎。
(二) 表揚內容:高中組獎金五萬元、國中組獎金三萬元。【得獎獎學金發放方式由 本社另訂辦法實施之】
六、 申請方式及送審資料:
(一) 依類別提出申請,採書面申請方式,相關書面資料應加蓋學校單位印信及相關 簽章。
(二) 受理單位:台南東北扶輪社
(三) 送審資料:
申請人資本資料表(如附件一)、
優良表現具體事實陳述表、推薦表(如 附件二)、
申請資料使用同意書(如附件四)、
相關佐證資料【中低收入戶證明或 導師證明(如附件三)、在學證明、110 學年度成績單】
七、需申請者,請洽教務處註冊組,校內申請至1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