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高雄市政府教育局111年9月23日高市教高字第11137200200號函辦理。
二、申請期間:申請日期自111年10月1日(星期六)起至111年10月31日(星期一)止。
三、申請對象:申請資格為設籍高雄市六個月以上,就讀國內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及高雄市國民中學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學生,學業成績學期平均八十分以上且學期內功過相抵未受警告以上懲處者,得申請發給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四、申請方式:學校初審合格後,請依學制別上網填報表單(請使用GOOGLE開啟):
(一)研究所:https://forms.gle/PL156ktNRNzA9oKPA
(二)大學校院、五年制專科學校四年級、五年級及二年制專科學校:https://forms.gle/Tos4BCnsWfHRJjzi8
(三)高中職、五年制專科學校一年級至三年級:https://forms.gle/KftV6ebiDDa3svGM9
五、獎學金相關訊息,申請表件請詳閱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