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9月14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10116918A號函辦理。 二、旨案係因應高級中等教育法第54條於110年5月26日修正公布,高級中等學校學生申訴及再申訴評議委員會組織及運作辦法亦於111年5月2日修正發布,期使學生理解救濟制度變革,以維學生權益。 三、旨揭影片業已上傳於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YouTube平臺及高級中等學校學生事務資訊暨活動網站https://www.youtube.com/watch?v=oHVxVwO-V8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