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輔導室 黃媖敏 - 一般公告 | 2022-11-03 | 點閱數: 122

說明:
一、依據內政部移民署111年10月31日移署移字第11101214432號函辦理。
二、旨揭計畫係為提供全國清寒及優秀之新住民及其子女適當關懷扶助及獎勵,同時鼓勵新住民積極參加技術士技能檢定取得證照,培養新住民子女特殊優秀才能,增加社會競爭力。
三、本(111)學年度計畫重點摘述如下:
(一)報名期間:自112年2月20日(星期一)至112年3月20日(星期一)完成系統報名作業,校內作業申請截止日為3月13日,並下載系統載有流水編號之申請表等資料,連同應檢附文件,於112年3月27日(星期一)前寄至內政部移民署,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二)獲獎名單公告:預計112年5月底。
(三)申請對象:新住民及其子女。
(四)核發獎項及金額:
1、核發獎項:包括新住民子女特殊才能獎勵金、總統教育獎勵金、新住民及其子女優秀及清寒獎(助)學金與新住民證照獎勵金。
2、核發金額:視申請獎項核予2,000元至3萬元不等獎助(勵)學金。
四、請貴校協助推薦及鼓勵符合條件之新住民及其子女踴躍報名,並依限完成新住民及其子女培力與獎助(勵)學金系統線上報名與寄送申請資料(含申請表及相關佐證資料)至內政部移民署(10066臺北市中正區廣州街15號,移民事務組王郁婷科員)彙辦,有關系統申請開放期間或如有其他異動,將另行通知。
五、檢附本計畫(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