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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美如 - 中三升學 | 2022-11-22 | 點閱數: 177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中華民國111年11月14日府教特字第1110318679號函辦理。

二、請貴校務必轉知有相關需求學生及家長知悉,協助學生完成報名及作業後續事宜。

三、旨揭函文及簡章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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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11桃園市適性輔導安置 簡章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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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111桃園市適性輔導安置 簡章2~特殊學校.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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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111桃園市適性輔導安置 簡章3~集中式特教班.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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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111桃園市適性輔導安置 簡章4~高中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