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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處 黃雅玲 - 獎助學金 | 2023-02-15 | 點閱數: 667

一、依據台中市政府112年2月14日中市教學字第1120010818號函辦理。

二、申請期間:112年2月20日起至112年3月20日。

三、申請對象:設籍台中市六個月以上現為國內公私立中等以上學校之學生,符合下列條件者。

 (一)持有區公所出具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者。

 (二)家庭遭遇變故致生活陷於困難,經導師出具證明者。

 (三)其他家境清寒,經導師出具證明者。

四、申請方式:

 請學校依申請學生成績高低順序裝訂相關申請表件紙本,逕寄台中市立崇倫國中彙辦,寄件地址:40243臺中市南區忠明南路653號,信封上請註明「111-2臺中市中等以上學校勤學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字樣,聯絡電話:(04)23712324分機722。

五、獎學金相關訊息,請參閱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