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教育部111年12月15日臺教學(五)字第1110121766號函核定本處112年度「防制學生藥物濫用實施計畫」辦理。 二、參加對象:臺南市公私立高級中等學校(含進修部)具有學籍學生。 三、詳細活動辦法見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