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課注意事項
1. 依規定若學生事假+曠課合計達1/3節數,則直接予以零分,亦即6節課,有2節課缺席即零分。 2. 一節課為45分鐘,該節遲到超過10分鐘,則視為曠課。 3. 病假、確診等狀況請自行聯繫授課老師,且需檢附證明給老師,以利授課老師註記假別。 4. 3/29(三)至4/7(五)為繳費時間,請各班總務股長收齊費用後,繳交至總務處潘小姐處。 4. 請依附表課程資訊,攜帶該冊別教材,準時到班上課,同一科目若有兩位老師授課,則須將兩位老師的課程都修畢才算完成重補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