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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務處 林佳霈 - 教師研習 | 2023-08-03 | 點閱數: 50

說明:
一、依據中華民國柔道總會112年7月28日華柔字第1120000057號函辦理。
二、旨揭訂於112年8月5日假國立體育大學、8月6日假中央警察大學及8月12-13日假國立體育大學舉行。
三、請各級學校聘任持有該會核發之各級(C/B/A級)有效教練證者擔任柔道教練職務,並落實每年參與教練講習會及「最新柔道裁判規則」課程以學習新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