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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務處 林佳霈 - 學生競賽 | 2023-09-01 | 點閱數: 52

說明:
一、依據本局112年7月24日南市體競字第1120971034號函(諒達)及本局112年8月29日南市體競字第1121100998號函(諒達)辦理。
二、有鑑於教育部收件期限為112年9月15日,本局需綜整所屬學校提報,爰提早收件至9月8日(星期五),請欲提報申請旨揭計畫學校者,務必提早提送。
三、倘貴校已於8月11日繳交者,免再重複提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