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高雄市政府教育局112年9月19日高市教高字第11236807400號函辦理。
二、申請期間:申請日期自112年10月1日起至112年10月31日止。
三、申請對象:申請資格為設籍高雄市六個月以上,就讀國內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及高雄市 國民中學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學生,學業成績學期平均八十分以上且學期內功過相抵 未受警告以上懲處者,得申請發給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四、申請方式:申請學生請備妥下列資料,向學校提出申請,學校初審合格後,請學校依 申請學生成績高低順序掃描電子檔,檔案名稱請命名為「學校名稱.pdf」,並將電子檔於 112年10月31日前寄至canhelpstudent@gmail.com,以憑辦理 ,請依學制別上網填報表單 (請使用GOOGLE開啟):
(一)研究所:https://forms.gle/SfByK5y5K5qc5Qod9
(二)大學校院、五年制專科學校四年級、五年級及二年制專科學校: https://forms.gle/TQe1axaJr62cW1AS6
(三)高中職、五年制專科學校一年級至三年級:https://forms.gle/5YJPXTZ4bYFwfoQF6
五、獎學金相關訊息,請詳閱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