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參加對象:國小高年級組(國小五、六年級學生)、國中組(國中一至三年級學生)。
(二)實作競賽型式:分為實踐行動組、實體作品組。
(三)審查方式:由本部籌組審查小組進行評選,分為初審及複審兩階段,初審由各參賽組別依競賽型式各篩選10組進入複審,各取前3名頒發績優獎狀及獎金,以及佳作3名和入選數名頒發獎狀。
108年11月29日(星期五)止109年3月辦理,以口頭成果報告方式進行,將由教育部109年度委辦計畫支應參加複審隊伍交通費
五、本案聯絡窗口:中華民國環境教育學會楊雅文小姐,電話:07-3504455,電子信箱:amy2684268@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