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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務處 李靜璦 - 一般公告 | 2024-01-15 | 點閱數: 49

說明:

一、為推廣本市轄內環教認證場域及機構並瞭解貴單位環境教育人員認證需求,請於113年1月31日前協助上網填寫調查表(網址:https://forms.gle/Ksaaj36PJUJbdEha6)以供本局後續規劃開班參考。

二、依「環境教育人員認證及管理辦法」規定,旨揭訓練班課程時數應達100小時以上並通過評量合格者,得以訓練合格證明文件申請環境教育人員認證。目前常見環境教育機構參訓費用約為新臺幣20,000元整(含學費、講義,不含午餐、點心、住宿)。

三、如有任何開班問題歡迎於上班時間電洽本局綜合規劃科梁小姐(2686751轉1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