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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導室 陳美如 - 中三升學 | 2024-03-26 | 點閱數: 101

一、依據新北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安置及就學輔導實施辦法辦理。

二、經統計本市112學年度第2學期高級中等學校服務群科缺額情形如附件,若符合本案適用對象,請逕依本計畫作業流程辦理,相關期程如下:

(一)申請時間:113年3月25日(星期一)至4月3日(星期三)止,由學生原主管機關具文專案申請,經本府鑑輔會審理同意後辦理。

(二)資料送件:113年5月8日(星期三)15時前親(寄)送至本市秀山特教資源中心(新北市中和區立人街2號)。

(三)審查時間:113年5月9日(星期四)至5月23日(星期四)。

(四)結果公告:113年5月31日(星期五)。

三、本案相關問題,請洽本市秀山特教資源中心李輔導員,電話:(02)29438252,分機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