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輔導室 黃媖敏 - 教師研習 | 2024-03-29 | 點閱數: 177

說明:

一、依據家庭教育法第9條及其施行細則第6條規定辦理。

二、為提供學習者便利修習家庭教育相關課程管道,請旨揭人員逕至「edu磨課師+」(https://moocs.moe.edu.tw/moocs/#/home),使用教育雲端帳號或縣市帳號選擇「臺南市」,使用open ID登入。本(113)年度規劃「情緒教育」及「健康家庭」共2門課程,請貴校務必督導所屬人員於本(113)年11月30日(星期六)前完成選讀,並於12月13日(星期五)前至本局線上填報系統(填報編號19968)進行研習時數成果填報。

三、若已於之前年度完成上述課程,請另選其他家庭教育相關課程,完成今年度4小時研習時數規定。

四、檢附113年度推展家庭教育人員專業研習進修計畫1份。

五、完成選讀之人員,請填寫Google表單 https://forms.gle/2v5rhqLxoA9GYUAZ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