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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處 黃雅玲 - 獎助學金 | 2024-05-08 | 點閱數: 107

一、陳永泰公益信託為鼓勵身處逆境仍力爭上游的優秀學生,同時培養回饋社會的正面心態,特訂定本辦法。

二、推薦單位

本公益信託委托普仁基金會發函通知之學校。

三、學生資格

上述推薦單位所推薦之在學學生同時符合下列資格者:

(1)、未受領公費或其他獎助學金。

(2)、年滿18歲至未滿26歲本國籍大專院校在校學生,及當學期為高三、大一或大二生方可申請。不含在職進修生。

(3)、前學期學業平均成績及操行成績均80分以上(若有特殊技藝另提供證明) 。

(4)、學生家庭經濟弱勢,經推薦單位實際瞭解確實需要支持者。

四、獎助學金名額及金額

各推薦單位得推薦之名額依本公益信託發函通知為準。

每學期每名新台幣48,000元整。

五、申請作業

(1)、推薦單位審閱本辦法及其附件,確認可以無條件配合所有事項後,再提出申請。

(2)、推薦單位針對符合第二條資格之學生,依附件「申請作業流程」上列所需檢附資料,統一向本公益信託申請。如無推薦學生,亦請發函告知本公益信託。

(3)、申請日期,每年5月1日〜25日接受推薦機構初次申請,收件日期以郵戳為憑,逾期概不受理。受推薦學生將安排於7月1日到8月25日進行面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