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請資格:限考生本人、家長或監護人申請複查
(2)申請時間:113/6/11(二)~113/6/12(三) 每日9:00~16:00
(3)受理單位:台南考區試務會(南二中)
4.有關成績通知、成績複查、違規事件處理申訴、成績證明等詳細注意事項,請參閱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