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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處 黃雅玲 - 獎助學金 | 2024-07-19 | 點閱數: 707

一、依據本法人捐助章程第三條「本法人以宣揚上天好生之德、倡行尊聖孝道、興辦公益事業、促進社會福利為宗旨」辦理。

二、補助名額與金額:

高中部:供7名,每名新台幣6,000,申請資格為學業成績平均60分以上、品行良好之家境清寒學生。(113學年度新生除外)

國中部:供8名,每名新台幣5,000,申請資格為學業成績平均60分以上、品行良好之家境清寒學生。 (113學年度新生除外)

三、應繳交文件:

1.清寒獎助學金申請表(如附件,須完成導師說明及簽名)

2.身份證或戶口名簿影印本(如附件,請黏貼於申請表中)

3.112學年度第二學期學業「成績單」及「獎懲紀錄」

4.清寒相關證明(如低收證明,如無法提供者亦可請校方佐證)

四、申請作業:

1.欲申請者,請於8/1()前將資料交至教務處註冊組,逾期不予受理。

2.因名額有限,如申請者超過提供名額,將依以「學業表現」及「獎懲紀錄」篩選整體表現優者優先錄取。

五、申請表如附件,可自行下載列印或向註冊組索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