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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處 黃雅玲 - 獎助學金 | 2024-09-27 | 點閱數: 72

一、依據財團法人臺南市冬陽愛心會113年9月25日(113)冬陽愛字014號函辦理。

二、獎助對象:凡設籍臺南市滿六個月以上的低收入戶及失親子女之國立高中、國立高職、市立國中學生符合成績標準者可提出申請。

三、申請期間:113年10月1日至113年10月31日。

四、獎助名額及金額:

  (一)國立高中共 60 位,每名新臺幣肆千元整。

  (二)國立高職共 60 位,每名新臺幣肆千元整。

  (三)市立國中共 60 位,每名新臺幣三千元整。

五、申請文件:

 (一)申請書一份

 (二)上.下學期學校正式成績單或經學校蓋章之證明乙份。

 (三)區公所核發之低收入戶證明書。

 (四)父母雙亡之學生需提出除戶之戶籍謄本。

六、申請方式:檢附申請文件,寄送冬陽愛心會(台南市西門路四段27號),電話06-2817620.06-2518787。

七、其餘資訊詳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