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台南市尚余慈善事業基金會獎助學金
一、 申請資格:須符合下列條件
1.目前就讀台南市國民中學及高中職學生,且未領取公費或其他獎學金者
2.家庭經濟困頓,致有無力完成註冊,或有學業中輟之虞者。
3.學業成績(一般學科-領域)
▲普通高中、高職學校平均七十五分以上(或乙等以上)
▲國中一般學科各領域均達八十分以上(或甲等以上),無任何一科不及格者。
4.綜合表現(日常生活表現)
國中/高中/高職未有曠課紀錄且未受記過處分者
二、名額和金額:(暫定,視當年度收入增減名額及金額)
1.台南市高中職學生55名,每名獎學金新台幣壹萬元整。
2.台南市國中在學學生60名,每名獎學金新台幣捌仟元整。
三、申請方式: 由學生自行提出申請,經校方審核後統一申請,每校以推薦三名為限
四、申請證件:
1.申請書
2.清寒證明書正本乙份 (持有鄉鎮公所低、中低收入戶證明或村里長開具之清寒證明書,或由學校導師推薦、訓導主任、校長予以證明,以上方式三擇一)
五、審查方式: 由基金會董事會評定後將得獎學生名單公布於基金會網站,並透過市政府教育局通知各學校。
六、發放方式: 受獎者於指定地領取獎學金。 *預定114/10/19(日)台南市南門勞工育樂中心頒獎
* 請有意申請的同學,請先與註冊組聯繫,限額三名,並於114年9月5日前,繳交相關文件,逾期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