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學務處 高天文 - 一般公告 | 2025-12-16 | 點閱數: 29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12月8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40110041號函辦理。

二、教育部為提升各級學校學生參與性別平等教育政策,明定學生向教育部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提案之流程與方式,包含提案受理時間、提案方式及主題範圍。

三、請各校轉知所屬學生或學生自治組織,並透過學校網站公告及召開說明會等方式,協助學生瞭解並參與旨案提案機制。

  •  
    1) 114E1111260-01.odt
  •  
    2) 114E1111261-01.pdf
  •  
    3) 114E1111262-0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