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輔導室 林銘宏 - 一般公告 | 2026-01-19 | 點閱數: 192

說明:

一、依據學生輔導法第9條及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第18點辦理。

二、次按教育部國民中學學校輔導工作參考手冊(第二版)第六章第二節學生綜合資料B卡、國民小學學校輔導工作參考手冊(第二版)第八章第一節學生綜合資料B卡等節,皆明定學校應就每生每學期至少建置一筆輔導資料。

三、為確保學生輔導資料完整性,重申請各校應依前開規定,落實學生輔導資料紀錄。

 

瀏覽人數:248